Page 99 - 「臺北防災_立即go」防災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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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救滅火,「停、躺、滾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災
      身上著火時 ,切 記「 停 、躺 、滾 」!
不可慌張、不要亂跑,馬上停住,躺
下 來 ,左 右 翻 滾 ,可 迅 速 撲 滅 火 勢 。
若手部沒著火時,必須以雙手摀住臉
部,進行「停、躺、滾」。若您的手
部已經著火,必須讓手垂放並將手掌
貼緊褲縫後,執行「停、躺、滾」
的動作,以避免顏面傷殘,也可以
讓您所遭受到的傷害降至最低。

      如果火焰高度「超過 25 公分」( 達到火災成長期 ),或
是自己認為自己無法控制火勢時,就應直接認定火勢已經無
法 控 制 ,此 時 就 不 建 議 滅 火;另 只 有 看 到 濃 煙 看 不 到 火 焰 時 ,
也不建議貿然進行滅火;當下應立即以關門、避難或逃生為
最高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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