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 震 緊急避難處所 考量民眾於災害發生時可能無法快速地前往防災公園或 優先安置學校,本市另規劃有學校、運動中心、活動中心、 寺廟及軍營等場所做為緊急避難處所計有 209 處 ( 請至臺北 市防災資訊網查詢 ),提供市民於災害發生時第一時間可步 行抵達,做為暫時安置及人員集結點,並可提供為防災公園 及優先安置學校收容能量不足時備援使用。( 詳細資訊參考 → p.206) 53